(瓜拉登嘉楼14日讯)警长涉嫌收取2万3000令吉贿款,作为释放毒品案嫌犯的代价,被控上瓜登地庭。
被告凯鲁法依兹(37岁)今日在瓜登地庭面对两项收贿控状,但在法官莫哈末阿查哈奥斯曼前听取控状后,当场否认所有控罪。

被告涉嫌先后收取1万5000令吉和8000令吉的贿款,款项是先被汇入第3方的跟行户头,再转入属于被告妻子的银行账户,作为释放3名涉嫌与冰毒类毒品案有关的男嫌犯的代价。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2021年2月26日,在登州警察总部毒品刑事调查组办公室,犯下有关罪行,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会法令(694法令)第16(A)(A)条文,罪成者可在同一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判刑。
法庭随后允许被告以两项控状7000令吉保释金加上一名担保人保外,并择定此案于6月18日再次过堂及委任辩护律师。
此案由拉比雅都阿达维雅副检察司提控,被告目前尚无代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