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14日讯)女学院生涉嫌服食堕胎药,导致胎儿胎死腹中罪,今日被控上庭时否认有罪,获以4000令吉保外候审。
现年20岁的女学院生艾蒂丽安娜,来自关丹巴洛,今日在关丹地庭,由代表律师赛夫丁陪同下出庭面控。
据控状,女被告于1月26日清晨5时15分,在巴洛的住家,服食米索前列醇(Misoprostol)的堕胎药,以达到在家中进行的药物堕胎,终止妊娠的目地,造成胎死腹中,最终产下一名死婴。
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15条文(蓄意阻止胎儿活着出生,或婴儿出世后致死婴儿)。在该条文下,除非是为了拯救母亲性命,否则任何堕胎行为都属违法。
一旦罪成,可面对被判处10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赛夫丁向法庭要求降低保释金时指出,女被告年仅20岁,同时是名成绩属优秀的学生,希望法庭能视女被告为年轻犯罪。
法官阿兹曼慕斯达化随后允许女被告以4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展至6月26日过堂。
此案主控官为阿努鲁哈金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