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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铁锤砸毁他人车窗 老翁认罪 保外
(关丹30日讯)六旬华裔老翁蓄意以铁锤砸毁他人轿车挡风玻璃及车窗,今日在蓄意破坏罪名下被提控时当庭认罪,获法庭展期择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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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林志强(69岁,无业),来自关丹,被控于本月27日下午1时30分,在关丹甘孟路甘榜七英哩,使用铁锤,蓄意砸坏侯姓车主的宝腾华嘉轿车挡风玻璃、右侧前座车镜,导致对方蒙受1000令吉损失。
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427条文(蓄意破坏),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不少于1年及不超过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林志强选择认罪后,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莫哈末兹古随后协助被告求情时指,独身的被告并没有工作,依赖社会福利局每月发放500令吉援助金度日,无能力支付高昂保释金,希望获法庭允许以最低保释金额保外。
主控官迪圭加仁副检察司向推事东姑依丽雅娜提出,控方需时完成案件陈述书,因此要求展延下判,获东姑依丽雅娜接纳,并允许被告以18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案件展至5月29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