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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户头收取赃款 男钱骡认罪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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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丹29日讯)男钱骡因借出银行户头收取赃款,今日被提控拥有来历不明财物罪名时,俯首认罪,被判罚款800令吉或入狱两个月替代。

被告阿末阿都哈费(47岁,自雇人士)来自柔佛,被控于去年12月31日晚上9时36分至1月4日晚上8时38分,通过名下大马伊斯兰银行户头,接收涉嫌诈骗案受害者的9200令吉汇款,却无法交待收款用途。

被告认罪后,向承审推事华喜达要求减刑时,指本身是名月入约2000令吉的自雇人士,希望获轻判为教训,华喜达最终决判被告罪成,罚款800令吉或监禁两个月替代。

上述案件于今日在关丹交通推事庭,由主控官丹尼尔华菲副检察司援引1955年微型罪案法令第29(1)条文(拥有来历不明财物)进行提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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