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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丨收贿600处理外劳准证 移民官认罪罚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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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丹26日讯) 彭亨州移民局官员今日改口承认2项,3年前向娱乐中心及脚底按摩中心业者收贿600令吉,作为加速处理外劳准证申请的收贿罪名,被判罚款3000令吉,或以2个月监禁代替。
被告罗海兹依斯迈(51岁),今日在关丹地庭出席案件过堂时,在代表律师拿督查哈曼再那陪同下,向承审法官莎芝丽娜改口,俯首认罪。
查哈曼再那说,被告指自去年3月14日被提控及获法庭允许以5000令吉保外候审,已被停职。
他说,被告已婚及与妻子共育3名孩子,和需照顾患病母亲。

据控状,罗海兹被控分别于2022年5月15日及7月30日,在彭亨州移民局办公室,身为KP26级官员,及在获悉与自己的公务有关联下,通过自己的银行户头,两次接受44岁华裔男子通过线上转账各300令吉贿款,共600令吉,做为加速淡马鲁一所娱乐中心及脚底按摩中心业者申请外劳准证手续回酬。
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165(公务员不得接受贵重物品或礼物)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继罗海兹认罪后,法官莎芝丽娜经考量,判决被告两项收贿罪名成立,各判罚款1500令吉或坐牢1个月替代,两罪总罚款3000令吉。
此案主控官为反贪污委员会的卡玛丽雅斯曼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