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集碰撞女子涉嫌非礼 男子面对4控状不认罪

(淡马鲁20日讯)在斋戒月市集碰撞女子涉嫌非礼的男子,今日在淡马鲁推事庭被控,面对4项控状皆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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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纳查林(51岁)是一名鳏夫,他今日在庭上聆听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向推事陈秋劲(译名)表示明白及否认有罪。
根据第一和第2控状,被告被控于3月6日傍晚6时40分左右,在淡马鲁鲁拉士曼丹斋戒月市集,使用暴力以手肘碰撞一名26岁女性的胸部意图非礼;以及在同一时间、日期和地点,被告被控用大腿碰撞该女子的臀部。
根据第3和第4控状,被告被控于3月10日傍晚6时20分左右,在同一市集使用暴力袭击一名22岁女子的胸部,以及在3月6日傍晚6时40分左右,在同一市集用手臂和手肘碰撞一名28岁女子的胸部意图非礼。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54条文(对他人使用暴力并有非礼意图),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1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其中两个刑罚。
案件主控官为阿德里安娜副检察司,她建议法庭让被告以每项控状各7000令吉保释,附加条件不能接近受害者,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诺沙兹瓦妮则为被告求情,他说被告从事甘榜工作,月收入仅有1000令吉及需抚养3人,恳请法庭将保释金减至最低。
推事陈秋劲最终批准被告所有控状以1万4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择订案件于4月17日过堂,让被告委任律师及提交文件。
此前,一段记录被告行为的视频在TikTok上疯传,显示他故意碰撞一名女子,次日被告在同一市集遭警方逮捕。
被告在录供时指他因为13年前患有爱滋病,许久没有接触女性才有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