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丨索金手镯包庇女嫌犯 曹长被控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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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丹19日讯)曹长涉嫌两年前向殴打事件女嫌犯收贿金手镯,做为包庇不对付的酬劳,今早在贪污罪名下被控上关丹法庭。
被告莫哈末凯利阿斯万迪曹长(46岁),隶属淡马鲁警区刑事调查组,今日在关丹地庭,由代表律师拿督卜阿鲁姆甘及家人陪同下,出庭面控。
他被控于2023年4日15日,下午2时,在淡马鲁县正阳花园一家快餐店内,向39岁的巫裔女子索讨一枚金手镯,作为不对后者涉及一起殴打23岁青年的案件,采取执法的酬劳。
上述行为抵触2009年反贪污法令16(a)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24(1)条文下被判决。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罚款不少过贿款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凯利在聆听控状内容后,选择不认罪,反贪污委员会主控官依祖恩安法拉涵副检察司向承审法官莎芝丽娜建议保释金定为1万2000令吉,一名担保人保外,另被告必须每个月首个星期一到淡马鲁反贪会报到,交出国际护照,以及不得以任何方式接触或骚扰案中证人至案件审理结束为止。

被告律师卜阿鲁姆甘协助求情降低保释金额时说,在警队已服务25年的被告,目前仍是在职警员,没有弃保潜逃可能,已婚但妻子是名全职家庭主妇,无法负担高昂保释金额。
“法庭定下保释金是为确保被告依时出庭,并非是判刑,而且被告对附加保外条件没有任何反对,希望法庭能减低保释金额。”
莎芝丽娜经经考量后,允许凯利以8000令吉、一名担保人、每个月首个星期一到反贪会报到,交出国际护照,以及不得以任何方式接触或骚扰案中证人至案件审理结束为止的额外保释条件保外。案件展至5月19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