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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伤妻子,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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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严重致伤妻子 巫青不认罪 不允保外

(关丹13日讯)巫裔青年被控致伤妻子,他不认罪,不获准保外。
 
来自关丹的被告莫哈末罗斯尼占(26岁),被控于本月10日下午4时15分,在关丹8英里的斯里达迈安曼住宅区的公园,蓄意致伤妻子(44岁),并使到后者重伤,触犯刑事法典326条文,并可在刑事法典326A条文下同读。
 
在刑事法典326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监禁高达20年及罚款或鞭笞。在326条文下罪成,监禁刑期是326条文下的两倍。
 
被告今日被控上关丹地庭。承审法官为端阿兹曼,并由阿努鲁哈金副检察司主控。后者建议法庭,因被告犯下重罪,要求不让被告保外。
 
法官最终基于被告未委任律师,因此,不允许被告保外。 
 
此案订于下月15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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