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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意伤人当庭认罪 妇女罚款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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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丹4日讯)巫裔妇女承认动粗殴伤他人,今日被提控蓄意伤人罪名时,当庭认罪,被判罚款1300令吉。

首被告聂罗丝祖纳妮(44岁,茶室助理),来自关丹丹那布爹,今日在关丹交通推事庭控于去年12月28日下午1时30分,在关丹拿督林和历路一家超市前,动粗殴伤一名44岁华裔妇女,即挥拳击伤后者脸部及背部。

此举抵触刑事法典第323(蓄意伤人)条文,可被判处监禁最高一年,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认罪后,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法拉阿蒂卡协助求情时指,被告月入1700令吉,是名育有7名孩子的单亲妈妈,不仅孩子们还在求学中,同时也需供养两名患有严重高血压的双亲。

她说,被告已对其致伤他人的行为深感后悔及承诺不再重犯,希望获轻判为教训。


推事华喜达随后判决女被告伤人罪名成立,罚款1300令吉或监禁3个月替代。

此案主控官为阿兹鲁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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