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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法鞭刑迈步全面实施伊法愿望 “登伊法统治的开始”
(瓜拉登嘉楼28日讯)登州新闻、宣传及伊刑法委员会主席莫哈末卡里尔指出,周五(27日)在阿尔慕达菲比拉沙清真寺执行的大马首场伊斯兰刑事法公开鞭刑,是登嘉楼州伊斯兰法统治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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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举不仅是登州为加强行政管理中的伊斯兰价值观而做出的努力之一,符合人民祈望全面实施伊斯兰法的愿望,同时也是登州政府承诺支持登嘉楼州和我国落实伊斯兰法律的一部分,甚至成为其他州属仿效的实例。”

他于文告中说,让人欣慰是首次执行的伊法鞭刑,顺利在监狱以外的场所公开执行酌定刑罚(takzir)的刑罚,不仅体现登嘉楼州执行伊斯兰教法的坚定态度,也旨在维护社区的福祉,并教育穆斯林了解伊斯兰法中的正义和智慧。
他也说,上述刑罚是依据酌定刑罚的指导方针,以及伊斯兰法庭、大马伊斯兰司法局(JKSM)、各地首席伊斯兰法官、监狱部门和卫生部的标准作业程序执行,并不对受鞭罚者造成肉体伤害。
“此项在清真寺执行伊斯兰教法鞭刑的措施,所要传达的不仅是惩罚,同时也是强调正义、爱和教育的原则。”
他说,伊法鞭刑虽只是真正推行伊法的一小步,但对迈向更加和谐、更有纪律的社会所存有的意义却是重要的一大步。
“希望国人及各方能支持鞭刑的执行和谐进行,避免可能引发争议的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