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丨为替私生女申办身分证 窜改结婚日期 女子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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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丹12日讯)女商人为替私生女申办身分证,窜改与丈夫泰国结婚证书注册日期,因提供虚假信息被控,她今日俯首认罪,被判罚款5000令吉。
被告西蒂米华依妮(41岁),来自淡马鲁巴耶布赖,她今日在关丹推事庭, 由国民登记官主控官莫哈末努希山及布哈努丁援引1957年出生及死亡登记法令,控告提供虚假信息罪名时,当庭俯首认罪。
她被控于2012年4月3日下午3时16分,在彭亨州国民登记局柜台,被要求改正女儿报生纸资料时,蓄意提供虚假信息,呈交一份已被窜改结婚注册日期的泰国结婚证书,因而抵触1957年出生及死亡登记法令36(1)(b)条文;一旦罪成,可判罚款最高2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据案情,西蒂米华依妮与丈夫于2012年3月13日结婚,并获百乐宗教局发出结婚证书,但却将文书内的注册日期改为2010年12月7日,企图将属非婚生小孩的私生女法律地位合法化及申报出生纸。
西蒂在认罪后,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阿兹兰协助求情,并指被告是名女商人,月收入1000令吉,与丈夫共育3名孩子,希望能获减轻判刑。
莫哈末努希山则以窜改国民资料存有危害国家主权、安全风险,女被告的行为应受到严惩,警惕大众。
承审推事东姑依丽雅娜随后判决西蒂罪名成立,罚款5000令吉或以坐牢10个月替代,西蒂随后已缴付罚款了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