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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12岁初识女童 青年被控认罪
(关丹20日讯)被革职前公仆涉嫌强奸12岁女童,今日在地庭俯首认罪后,被判监禁7年、鞭笞2下,并需进行狱中辅导及在出狱后守行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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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岁被告慕哈末哈米兹(无业),来自关丹丹那布爹,今日由双亲陪同,在关丹地庭面控强奸罪名。
据控状,被告于今年8月16日下午4时30分,在北根县甘榜拉米一间民宅的卧室,强奸仅12岁又2个月大的同裔女童。
被告抵触刑事法典376(1)条文(强奸),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监禁20年和鞭笞。
根据案情,受害者母亲于案发时,欲进入受害者卧室拿毛巾,结果发现房门反锁,一再敲门后,祼身的女童仅裹着毛巾开门,床上则藏有一名裸身男子,而虚报年龄为16岁的受害者及被告,是于案发当天凌晨,通过社交媒体结识后,被告随后在受害者的邀请下登门造访,两人在房中发生关系。
慕哈末哈米兹聆听控状后,选择认罪并指需照顾已年迈的双亲,希望能减轻监禁刑罚。
主控官西蒂莎拉副检察司以女童强奸案日渐严重,需受到重视,尤其是此案被告年龄比女童大,理应思想更为成熟,而不是对女童下手,成为女童终生阴影。
法官阿兹曼慕斯达化宣判时,指被告虽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但对女童的伤害已造成,因此强奸罪名成立,判入狱7年,服刑期从下判日算起,监禁期间强制接受辅导,并在出狱后守行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