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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裔男被告控诉被扣期间遭警殴打 法庭促报案
(关丹17日讯)巫裔男子包裹着右手臂出庭面控两项伤人及刑事恐吓罪,并向法庭投诉在扣留期间遭警员殴打,推事以“报警”回应被告。
被告莫哈末哈斯尼占(40岁)被控于今年5月4日,下午3时,在关丹甘榜迪然一间住屋内,致伤弟弟(33岁),即拳打其脑后及捏颈致伤他,触犯刑事法典第323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326A条文下宣读。
一旦罪成,可判监禁达1年,或罚款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在326A条文下,罪成则可判323条文最高监刑的两倍。
此外,被告也被控刑事恐吓弟弟,出言让后者感害怕及造成损失,触犯刑事法典第506条文。罪成,可被判监禁达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由于控状有误,主控官爱妮阿迪拉副检察司建议法庭先让被告在无罪下被释放,修改控状后再提控,并获推事拉惹诺苏芝阿娜的赞同。
此时,被告突向法庭提出投诉要求,并指自己在扣留期间,遭警员致伤手部。推事以“报警”来回应,而被告也被带离法庭。
记者致电关丹警区主任旺莫哈末札哈里助理总监询及此事,后者指将调查是否已接获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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