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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丨被控收取1500令吉贿款 关丹警局肃毒警员不认罪
(关丹19日讯)关丹警局肃毒组一名警员被控收取1500令吉贿款作为释放嫌犯条件,他不认罪,法庭允许他以5000令吉及数项附加条件下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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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慕哈末哈菲兹(35岁), 今日在关丹地庭被控于2023年2月17日,下午6时17分,在关丹警局,身为关丹肃毒组警员,警阶为警曹(Sarjan),
向一名巫裔男子索讨1500令吉的贿款为酬劳,作为释放一对涉嫌拥有葛冬液体,已触犯1952年毒物法令第30(3)条文的父子。被告触犯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条文下被判决。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罚款不少过贿款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此案由来自反贪委员会的莫哈末法迪副检察司主控,他建议法庭以5000令吉让被告保外,承审法官为莎芝丽娜。
被告代表律师拿督阿米鲁向法庭求情,以减少保释金时说,被告与妻子育有3名孩子,其中一名孩子患有肠道病。
他说,随着被告被提控,他的职务也会被冻结,因此,恳请法庭降低保释金。
法庭随后允许被告以5000令吉、一名担保人、交出护照及每月需到反贪会报到为保外条件。
此案定于下月23日过堂,以移交文件。
视频:反贪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