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小
大
聘请非法外劳 3雇主罚款 外劳监禁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百乐24日讯)因涉嫌聘请非法外劳,3名雇主被判罚款1万至6万令吉,而49名外劳被判监禁3至11月不等,3名则择日过堂。
彭亨移民局今日发文告说,3名雇主被控雇用非法外劳,抵触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155条文、第55B(1)及55E(1)条文。
其余52名外劳包括29名印尼人、19名孟加拉人及一名缅甸人,因逗留逾期及无合法证件入境,抵触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15(1)(c)、6(1)(c)及1966年护照法令12(1)(a)条文,其余3名则须等待翻译官,而择日再审。
法官阿末利兹奇判处每名雇主罚款1万至6万令吉,而非法外劳则被判监禁3至11个月。
此案由彭亨州移民局官员主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