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巴云顶车祸酿2死案 旅游巴士公司控2罪 不认罪
(文冬19日讯)旅巴云顶车祸酿2死案,旅游巴士公司被控两项触犯陆路公共交通法令罪名,公司董事皆否认有罪,获允以6000令吉保外候审。
首控状是指是指M.Kumar Trans Tour有限公司代表,即董事M古马(50岁)的一辆由阿南古马驾驶的旅游巴士,于今年6月29日,上午10时20分,从云顶下山时,无法照顾乘客和公路使用者的安全,导致两名乘客死亡,以及该公司允许巴士司机无驾照驾驶,触犯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第41(1)(b)(ii) 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 41(3) 条文下被判决。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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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0年陆路交通法令第 80(4) 条文下, 涉案交通工具也可被法庭充公。
第2项控状是指该公司的旅游巴士执照,已于2024年2月16日到期,可是依然照常运作,触犯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第 41(1)(b)(ii) 条文 ,并可在第 41 (3) 条文下被判决。
被告今日被控上文冬推事庭。他的代表律师丹尼斯华兰要求减代保释金,推事诺法蒂莎允许被告以6000令吉和1名担保人保外,此案定于9月27日过堂。
由阿南古马(32岁)驾驶的旅巴,于今年6月29日早上10时20分,在云顶下山路段翻覆,酿2死19伤意外。21名死伤者中,有3名大马人,包括司机及两名导游,其余7女11男是中国人。司机随后被揭发拥有27张各种交通违规罚单,包括没有驾驶执照。司机已于今年7月3日,被控危险及没驾照驾驶,他皆不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