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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强迫继女握生殖器 继父否认有罪 禁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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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丹29日讯)继父否认强迫继女握生殖器被控上庭否认有罪,法官拒绝保释,案件择定下月22日过堂。
被告莫哈末拉尼(48岁)被控于本月1日,晚上约7时,在双溪卡浪甘榜珍嘉乐邦住家,对11岁继女性骚扰,要求后者手握生殖器。
此行为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14(b)条文及第16(1)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将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或鞭笞,或另外可被判不超过5年监禁或鞭笞不少过两下。
被告今日在关丹地庭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
主控官法蒂娜希拉副检察司,考虑被告及受害者同住一屋檐下,建议法庭拒绝让被告保释。
法官拿督阿末占查尼随后拒绝被告的保释申请,同时另则下月22日过堂,以提交相关文件及让被告聘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