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对我忠诚,等我出来” 抢车案嫌犯判刑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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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丹26日讯)油站抢车案,被告今被控上法庭判刑24个月,走出法庭时,更要求记者转告妻子对他忠诚(Setia),等他(出狱)出来。
第一控状指被告沙鲁依占(40岁,劳工)来自关丹英迪接森布那力被控於上个月3日傍晚6时03分,在本诺一间杂货市内偷走一部VIVO牌子手机。
该行为抵触刑事法典379条文,面临最高7年监禁以及罚款。
第2控状指被告于同日下午3时10分,在关丹士满慕油站窃走一辆本田轿车,该行为抵触刑事法典379A条文,可被判处最高5年监禁和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关丹第一推事聆听控状后,向推事前俯首认罪。
案件由依端法哈娜副检察司检控,被告律师是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人权律师努鲁莎菲克代表。
在辩护时,努鲁莎菲克代表向推事求情,指被告积极认罪,月收入只有1000令吉,同时需要抚养6名孩子,其中3名还在上学情况下,酌情量刑。
推事东姑依丽雅娜最终判决第一控状需坐监8个月,第2控状则坐监16个月,两罪从判刑日起计算。
此外,被告也涉及在6月3日,在士满慕油站藏匿一辆本田EX5摩哆,抵触刑事法典第411条文。
该案件在关丹第二推事庭提控,被告同样在承审法官拉惹诺苏再娜前认罪,但由于有技术遗漏,判决将在本月31日(星期三)在同个推事庭下判。
被告在走出法庭时,不时询问记者的名字,随后更要求记者代为转达“法拉哈尼斯,请保持忠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