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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冬美食中心对话机构 限期委承包商处理垃圾
(文冬28日讯)文冬美食中心垃圾桶被收回一事;文冬固体废料及卫生管理机构近期发出通告,指示文冬县内的涉及业者需在时限14天内,委任合格承包商负责处理垃圾,违规者将面对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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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机构主任法依沙解释,在2018年固体废料管理及公共卫生条规下,所有商业店、工业区及学府必须自行分类垃圾及委任合格承办商处理垃圾。
他今早在彭亨州副议长政治秘书兼文冬市议员陈永和安排下,与两名早前面对垃圾桶被收回的美食中心业者刘女士和韩世荣进行面谈时,如是指出。
他说,由于美食中心处于该条规的执法范围,因此业者需自行寻找符合资格的承包商处理垃圾,包括目前文冬市区油站业者,都已安排各自承包商。
他希望透过这对话会,让业者更清楚相关法令内容,日后若有任何问题,可直接联系该机构,执法人员将为业者提供援助。
另外,陈永和说,经法依沙的讲解,业者深入了解当中条规,因此希望两位业者可遵守该条规,以免面对罚款。
“当局已在上月发佈6名合格承包商的资料,业者可自行选择联繫。”
两位业者也认为,今次的对话会让他们更了解相关条规,同时也感谢陈永和在事发进行协调,让早前被拖走的垃圾桶,已暂时性置放回原处。
“我们会尽快找寻承包商,以便处理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