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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 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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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6年前性侵未成年少女 服刑囚犯 不认罪

(哥打峇鲁29日讯)一名在监狱服刑的囚犯,被控于6年前涉嫌强奸未成年少女,惟他不认罪。

33岁的被告慕哈末哈菲,因抵触刑事法典第392条文(抢劫),目前在打巴监狱服刑。

他昨日被控上哥打峇鲁地庭,在法官阿末峇之里面前,否认有罪。

慕哈末哈菲(右)涉嫌强奸未成年少女,惟他不认罪。

据控状,他被控于2018年1月2日,早上6时50分,在一所学校的储藏室,强奸一名年仅13岁8个月的少女,同时亮刀指向受害者,制造恐慌。

被告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76(2)(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典第376(2)条文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30年和鞭笞。


此案主控官为西蒂依达峇尤副检察司,被告没有代表律师。案件定于6月25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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