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卫生局取缔餐饮店 罚款额达逾17万
(关丹3日讯)彭亨州卫生局在关丹县展开取缔餐饮店及检查品标签行动,并对卫生欠佳的食店开出罚单及指示关闭清理,罚款额达17万365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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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亨州卫生局局长拿督诺阿诗米今日发文告说,该局展开食品标签检查及检查食店卫生,以确合在超市及食疑售卖的食品符合1983年食品法令,卫生干净及含标签,同时,保障消费者在食店进食的安全与卫生。
她说,该行动于上月30及31日在关丹县展开,涉及50名彭州卫生局及关丹卫生局执法人员。
“在该行动中,卫生局共检查97间商店,包括42间超市、批发市场及迷你超市,55间食店及餐馆,共开出258张罚单,第32B1983年食品法令下,涉及罚款额达17万3650令吉。
她说,这包括在1983年及1985年食品法令下,错误标签食品,22宗标签含违例成分,例如违及健康及食品品质等级,涉及罚款额达4万5000令吉。
此外,在检查食店时,该局发现有餐饮业者违规,触犯2009年食品卫生条例,其中121宗触犯第32条,即在处理食物时没有戴上帽子,围裙及穿鞋子,罚款额达1万2100令吉。
她说,在行动中,有27间食店卫生欠佳,在1983年食品法令下第11条文下,被指示关闭,以进行清理工作。
“任何食业或业者违反,一旦有罪可被判坐牢不超过两年或罚款高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标签食品违规如下:
14宗触犯第11条,即产品没有名称及含误导消费者,罚款2万8000令吉。
10宗触犯第14条,即产品没有注明有效期,罚款3万令吉。
4宗触犯第10条,即本地产品没有注明国语,罚款8000令吉。
4宗触犯第9条,即没有在食品上标签,罚款1万2000令吉。
食店违规如下:
19宗触犯第3条,即食店没有向卫生局注册。罚款5700令吉。
19宗触犯第33条,即在处理食物时没有剪短指甲及在处理食物时没有过度装饰,罚款2850令吉。
14 宗触犯第8条,即没有及卫生部更新注册。罚款2800令吉。
9宗触犯第31条,即处理食物者没有伤寒疫苗接种。罚款4500令吉。
8宗触犯第11条,即没有遵守及符合食店守则,包括食店清洁卫生,罚款8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