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M按走6500贿金 黑警罪成监6年罚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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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丹4日讯)两名巫裔警员被控4年前向拥毒的罪犯收取6500令吉贿金,基于辩方无法挑起合理疑点,今日被判收贿罪名成立,两人被判坐牢6年及罚款5万令吉。
承审法官拿督阿末占再尼今日宣读判词时说,基于辩方无法对控方的举证及16名证人的供词挑起合理疑点,以及考量控辩方针对判决陈情后,判处两名被告收贿罪名成立。
“每项罪名判坐牢12个月,服刑期同时执行,若被告们无法缴付各别5万令吉的罚款,则监禁6个月代替。”
随着法官宣判,两名辩方律师莫哈末苏海里及罗杰随即申请暂缓监刑以等候上诉,获法官批准,惟被告们必须即时缴清罚款。
两名被告分别是慕哈末拉依央(33岁,一巡伍长),目前隶属彭州警察总部肃毒组,及史丹利布拉乌斯(40岁,后援巡长),两人案发时皆是北根警区肃毒组警员,自2019年10月15日面控5项收贿罪名后,已被停职。
据首控状,两人于2019年3月7日晚上11时,在北根市区伊斯兰银行出纳机,利用拥毒罪犯妹妹的银行提款卡,分别取出1500令吉、1500令、1500令吉及500令吉现金,及将1500令吉,转账到次被告弟弟的银行户头。
上述罪行皆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17(a)条文,并与刑事法典34条文同读,及在反贪会法令24条文下判刑。
一旦罪成,2人可被判坐牢最高20年,及罚款不少过贿赂金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慕哈末拉依央辩护律师莫哈末苏海里指出,已婚的被告自被反贪会提控后,已遭停职,目前从事运鱼罗厘跟车员,收入约1500令吉,并需供抚养妻儿。
“身为公仆的被告,一旦被判处入狱,将终生失去在政府机关求职的机会,并丧失在警队服务10年的退休金。”
他说,这对被告而言,是项非常沉重且终生受到影响的刑罚,希望法庭能采纳被告自落网后,充分给予控方合作的良好表现,给予轻判。
第2被告史丹利布拉乌斯代表律师罗杰则说,同样已婚及被停职的史丹利,目前待业中,并因失去收入,不得已将妻子及5名孩子送返老家。
“事发后,被告承受巨大压力和感到羞愧,同时也因为面控而与家人分离两地,影响了孩子们的成长,希望法庭判于最低监刑和罚款。”
反贪会主控官为丽法依再蒂副检察司则认为公众利益比被告们的个人利益更为重要,尤其是公仆涉贪案件频频发生,需要给予严厉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