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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马鲁前警区主任被控收贿案 明年2月16日过堂
(关丹30日讯)淡马鲁前警区主任被控46项收贿罪案件今日过堂,以进行移交文件程序,法官拿督阿末占查尼案订明年2月16日再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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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莫哈末阿兹哈(53岁)控于2019年3月至2023年1月期间,在淡马鲁县,身为皇家警察,即淡马鲁警区的警官,通过线上银行户头 ,在知悉对方与自己的公务有关下,仍无酬收取数人及数间公司,介于100至5600令吉的款项,触犯刑事法典第165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高达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外,控方也提供46项交替控状作为选择,在交替控状下,被告被控收取贿款,以庇护相关公司不被警方采取行动,该举触犯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24(1)条文下被判决。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罚款不少过贿款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被告不认罪,获允以2万5000令吉保外候审。
来自反贪污委员会的阿末费沙副检察司、拉希达慕妮副检察司及丽法副检察司共同主控。被告代表律师则是拿督波阿鲁慕甘及纳吉查卡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