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诈领职业振兴计划补贴 私企雇主不认罪 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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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丹21日讯)私企公司经理涉嫌诈领“职业振兴计划2.0”近1万令吉补贴,今日在虚假申报罪名下,遭反贪会控上庭,她不认罪保外。
被告诺芝娜阿布巴卡(61岁,公司经理),来自关丹米昔拉,今日在关丹地庭面控3项虚假申报补贴罪名,并由代表律师莫哈末法迪利陪同出庭。
据控状,诺芝娜身为公司雇主,于2021年10月4日、12月1日,与29岁男职员合谋,向布城社险机构技术及培训组书记,呈交3份申报“职业振兴计划2.0”补贴文件,分别为3名男子提供线上商业管理培训课程,索讨9537令吉78仙课程费用,实际上,相关人士不曾参与该公司任何培训课程。
上述行为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8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第28(1)(c)条文下判刑,罪成可监禁不超过20年,及罚款不少过涉及数额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被告否认有罪后,控方也提出交替控状,即被告可选择在抵触刑事法典第471条文(将假文件当成真实文件)下要求审讯,并可在刑事法典第465条文下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达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随着诺芝娜不认罪,反贪会主控官丽法依再蒂副检察司建议法庭,将总保释金额定为1万5000令吉,由一名担保人保外,同时定下每月定期向彭州反贪会报到、向法庭呈交国际护照的附带条件。
律师法迪利向承审法官拿督阿末占再尼提出反对,并认为控方建议的总保释金额过高,也将导致目前已退休及没有收入的女被告,因无法支付保释金而被扣押至案件审讯结束,这对充分配合反贪会拘捕调查的女被告而言,非常不公平。
法迪利也说,女被告家属为了筹集保释金,也被迫典当金饰品,希望法庭将保释金额定在5000令吉,而且女被告将由其身为公务员的女儿协助担保,没有畏罪潜逃的理由。
阿末占再尼经考量,批准被告由一名担保人以1万5000令吉保外,同时,必须交出国际护照及每个月到反贪会报到,直到案件结束,此案展至12月21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