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籍女子认非法留居 卖身罪 - 中国报 Eastcoast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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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柬籍女子认非法留居 卖身罪

    (关丹29日讯)一名33岁柬埔寨籍女子因涉卖淫活动而被控,今日她在推事庭俯首认罪,法庭定于下月13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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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芝莎丽(33岁,人名译音),来自柬埔寨,也因被发现逾期逗留在大马16年,同样在推事庭面控时,被判监禁4个月。

    首控状指被告,于本月22日凌晨10时30分,在关丹甘孟路达迈一住宅区某住家,进行招揽嫖客活动,以达到卖淫目的,抵触刑事法典第372B(为卖淫目的而招揽)条文,一旦罪成,可判监禁不超过一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她也被控于相同时间及地点,在没有任何合法入境文件下,非法留居大马,抵触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6(3)条文下被判。

    一旦罪成,可判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及不超过6鞭的鞭刑。

    拉芝莎丽在通译官以国语宣读控状内容后,同样以国语向承审推事拉惹诺苏再娜承认非法留居大马16年,及以目前育有3名年幼孩子,其中一人还需哺乳,母亲车祸受伤及弟弟得洗肾,都需要她的照顾,而她在被捕前,曾在餐馆工作,日薪只有40令吉。

    她也在艾妮爱迪拉副检察司建议法庭判于监刑时,求情希望从轻发落,让她能够回归家庭照料家人,但是因经济能力有限,无能力支付高额罚款。

    拉惹诺苏再娜考量后,判决拉芝莎丽非法留居罪名成立,即日起坐牢4个月,服刑期满后,交由移民局安排遣送回国。

    至于招揽嫖客罪名,拉惹诺苏再娜在主控官阿努亚鲁哈金副检察司以未拿到案情文件为由,要求法庭择日下判后,定于下月13日判刑,同时拉芝莎丽不获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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