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东海岸】州政府回函彭 中总:保持不变 没有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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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丹17日讯)就彭亨中华总商会要求检讨商业单位招牌夷爪文政策,彭亨州政府正式回函,表明彭州商业招牌爪夷文政策“保持不变”。
彭州地方政府推行商业招牌指南,强制规定“爪夷文字体尺寸对等或超越罗马版国文”,
地方政府于5月31日回函给时任会长丹斯里林锦胜,表明该政策“保持不变”。
据《中国报》探悉,一封由彭亨地方政府委员会地方政府部秘书仄旺莫哈末沙烈签署、副本呈给州秘书处,回覆彭亨中华总商会的公函,其函中第3点文字中说明:“有关事项,在据理考量之下,以及参考2019年5月29日的彭亨州行政议会第15/2019期会议议决之后,谨此通知,彭亨州政府决定,州内的商业单位招牌爪夷文统一政策,保持原状。”
此函一出,也意味着,至今仍在彭亨华商及华社中闹到沸沸扬扬的彭亨州商业单位招牌爪夷文字体,必须与罗马版国文字体相对等或超越国文字体,政策已锤定,没有转机。
这也等于说,彭亨州政府地方政府回函中完全没有提及新旧招牌是否涉及其中。换句话说,该政策不止涉及新招牌,很大程度上,连现有的商业单位招牌,全部都受到波及。
如此一来,此项政策是否有“起死回生”的转机,看来必须回到州行政议会再提出修改,或者是获得手操生死状的州务大臣拿督斯里旺罗斯迪点头。
上月呈备忘录 列11理由请愿
彭亨中华总商会代表团,就招牌爪夷文课题,曾于5月11日登门拜会州务大臣拿督斯里旺罗斯迪,并即席呈递备忘录,要求州政府维持原有的指南和法规。
时任会长丹斯里林锦胜在呈交备忘录后披露,理事会针对多宗会员商家投诉,展开讨论,一致认为,新出炉的商业招牌新指南,强硬规定“商业招牌夷文字必须至少对等或大过国文”,引起太多争议,于是上书大臣,要求维持现有的指南和法规,在不强硬规定字体尺寸的情况下,加插简易的爪夷字体。
该会在其备忘录中共列出11理由请愿,并慎重表明,不反对商业招牌加插爪夷文,不过,不赞同“爪夷文字体尺寸对等或超越罗马版国文,并从联邦宪法第152条款,1967年国语法令第9条款以及一般商贸视角考量。
当时出席呈交备忘录者包括时任会长丹斯里林锦胜、署理会长拿督斯里蔡兆生、副会长拿督林火莉、拿督邓福乐、总秘书陆祖发、青商团长拿督林振源及关丹中华总商会署理会长拿督姚瑞明。
待州政府公开表明 林继昌:再研究下一步
要求取消招牌爪夷字新政策行动委员会主席林继昌说,待州政府公开表明彭亨州商业招牌爪夷文政策“照旧”后,他才会召集会议及重新研究下一步该如何进行。
他针对彭州政府于上月31日(周三)回函彭亨中华总商会,表明该政策“保持不变”,如是回应。
询及过去努力收集州内商家的签署,惟无法更改政策后,是否感到失望,林继昌回应说,至少社团已经表达自身的立场,至于是否能U转,则交由州政府决定。
林继昌于上月17日曾率领数名华社领袖,前往彭亨州政府行政大厦,移交千名商家联合签名备忘录给彭州地方政府、房屋、环境及绿化科技委员会主席拿督斯里佐哈里,当时出席者包括彭亨董联会主席林锦志、唐天生及翁诗祝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