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东海岸】设宿舍须屋主接纳太苛刻 附加要求 为难雇主
(关丹25日讯)关丹市政厅更新短期员工宿舍政策,允许在住宅区设宿舍,但却需要获得周边前后左右的20户屋主、居委会或村委会等署名同意声明,雇主们认为该举是在变相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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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关丹市政厅于4月19日发出最新通令(Pekeliling)内容显示,市政厅于3月28日常月会议,针对短期员工宿舍政策,以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制定的工人宿舍与设施最低标准通令为基础,重新拟制适合地方所需的新指南。
新指南中,允许雇主在安排设置员工宿舍时,可考虑的宿舍类别如在现有住宅区、商店单位、办公楼或营商地段,中小型工业区厂房或房产建筑工地内等,包括各种屋子类别的在地屋(Landed),以及在包括建设在混合商业发展地段的组屋、公寓、服务式公寓、商店,惟不包括廉价屋、人民组屋(PPR)及可负担房屋(Mampu Milik)。
雇主需获得周边邻里即周边前后左右的20户屋主、居委会或村委会等署名同意声明,并确保员工遵从一切指示如维护环境卫生、禁止喧扰邻里及入住者具备合法文件证明,否则违例雇主将被撤销商业执照。
以住宅区单位为宿舍者,也必须确保在方圆2公里内没有住宅区、商店单位、办公楼或营商地段及工业厂房,方为有效。
针对此事,大部分受访雇主认为市政厅明面上是放宽了允许设置员工宿舍的条件,但却被赋予苛刻的附加要求,实是在为难雇主。
聘用外籍员工为多的雇主们也说,基于换位思考与同理心立场,相信不会有过多屋主愿意接纳周边房屋单位,变成了员工宿舍。
“所以,市政厅规定在现有住宅区租用房屋做为员工宿舍的雇主,必须征得周边前后左右的20户屋主、居委会或村委会等署名同意声明,是很难办成的事。”
关丹中华总商会会长拿督斯里黄崇洸促关丹市政厅资询业者,实际了解员工宿舍条件对各领域的影响及不便,尤其是商界正努力从后疫情时代中复苏经济,需要的是政府的扶持,而不是变相为难。
“对制订政策、条例时,不应再继续闭门造车,结果不但没成为助力,反而是在与目标背道而驰,形成另一波冲击。”
他说,官方任何一项政策、条件的更动,应朝简化程式、取得双赢为大方向,不是将之复杂化。
黄崇洸也说,雇主若要申建一所员工宿舍,需通过工程师、建筑顾问公司向市政厅提呈蓝图申请,仅此费用就得花费5000至1万令吉不等,这尚未包括依图改建的装饰费用等,这无疑是在加重雇主负责。
“更重要是租用单位是受到合约的约束,不是说毁约或更改即可,不停的更变政策、条例,让商家、雇主难以适从,更何况所有费用由雇主承担。”
关丹建造行主席蔡世才也说,为免会员同业在安排员工宿舍方面不慎触法,曾特别安排举办有关工人宿舍与设施最低标准(修正)法令(第446法令)课题讲座,以助会员同业有更清晰了解此法令的需求,并争取改正空间。
“一般上为了方便统一管理,在房屋建筑工地都会规划一区,做为设有临时宿舍区域,安顿尤其是外劳的施工队员工,而且在住宿环境条件方面,都会满足入住基本设备需求条件。”
他说,除非施工区是座落在城市等土地有限的区域,无法自设员工宿舍之下,才会租用周边房屋单位为临时宿舍,惟随着房屋发展计划都已向城市郊区等开发,较少会出现此情况。
“市政厅能允许雇主暂租用住宅区单位,解决员工住房问题,无疑是多一项选择。”
彭亨州消费人事务及人力资源委员会主席沈春祥披露,彭州尤其是关丹暂未有外劳集中宿舍(CLQ),以致市政厅在推行员工宿舍政策时,雇主面对各种问题有待解决。
“我于4月间在国会召开时,会见地方政府发展部长倪可敏,反映相关问题并获部长谅解,下达放宽的另一种暂时性选项。”
他说,至于被建议的外劳集中宿舍,极可能会在英迪拉马哥打设立,但对整体规划和地点,目前还在初步的研究中,未有明确定案。
“所以,暂时性放宽可征用为员工宿舍的选项,希望能帮助雇主更有系统化的解决人员住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