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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斋节载妻耍摩哆杂技 被告自首认罪了
(哥打峇鲁30日讯)开斋节骑摩哆耍“杂技”的劳工,今日在危驾罪名下被控,俯首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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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现年17岁,他被控于开斋节(22日)当天中午12时左右,在哥打峇鲁通往瓜拉登嘉楼大路,载妻子在街头上危险驾驶,因此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
控状指出,被告当时驾驶一辆本田C100B摩哆,他把前轮举起,载着妻子单轮骑行,对自己和其他人构成危险。
由于被告的行为报告尚未出炉,推事庭推事莫哈末菲克里定于6月20日过堂。推事也批准被告以900令吉和一人担保出外。
根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一旦罪成被判坐牢不超过5年及罚款不少过5000令吉及不超过1万5000令吉。
本案检控官是诺莎菲卡副检察司,被告律师诺再玛来自吉兰丹法律援助基金。
据报导,危驾耍摩哆杂技的被告夫妇,其妻现年16岁。上周四(27日)夫妇俩人前往警局自首,此前警方曾上门揪人却扑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