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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小学男教师被控41宗猥亵案 17罪行表罪成立 须自辩
(劳勿9日讯)前小学男教师被控41宗猥亵6名男学生罪行,经2年多审讯后,劳勿地庭今早判处被告其中17项罪行表罪成立,被告明天须出庭自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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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被控于2017年至2019年之间,在文冬一间住家,违反为人师表的职责,猥亵6名在籍男学生,狎玩他们的生殖器官,触犯2017年儿童性侵罪行法令第14(a)条文,也可在同样法令第16(1)法令下宣读。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及鞭笞,至于在16(1)条文下,刑罚可再延长最高5年,及鞭笞不少于2下。
根据控状内容,被告犯案时间皆是下午1时至6时的午间时段。每名受害男童,皆多次受被告侵犯。
法官阿末费查说,按照控方提呈的证据及证人供词,成功证明被告的其中17项罪行,至于其余24项罪行表罪不成立。
“被告从明日起,一连3天须出庭自辩。”
另一方面,主控官阿妮莎副检察司在休庭后,接受记者访问时说,预计被告明日完成自辩环节后,法庭会择定日期宣判。
被告今早8时许独自到劳勿地庭聆听审判,并在等候上庭时,在庭外向辩护律师英丹询问案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