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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兽医局执法助理 涉嫌索贿否认有罪
(瓜拉登嘉楼4日讯)登州兽医局一名执法助理涉嫌索取及收授贿款,被控上法庭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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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阿波莫哈末嘉米尔(43岁)今日被控上瓜登地庭,疑涉及索要及收取贿款3万5000令吉。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去年7月27日中午12时半至下午1时,在瓜拉尼鲁斯县的甘榜石布浪达吉,向一名男子索要3万5000令吉,作为后者在瓜登地庭面控的一宗案件,减轻罪名的代价。
第2项控状是针对被告于去年8月3日,在同样地点向同一名男子,收授3万5000令吉贿款的罪名,扺触2009年大马反贪会法令第16(a)(B)条文,并在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第32(1)(a)条文下被控。
在上述条文下被判罪成者,每项控罪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罚款相等于贿款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法官达祖基阿里允许被告以8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把护照交给反贪会,而且每个月必须向就近的反贪会报到。
此案由反贪会副检察司法拉耶丝敏及诺阿迪卡提控,被告的辩护律师为莫哈末哈兹万。
法庭择定此案于下月7日再次过堂及提交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