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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妆店偷20样商品 女子不认罪保外
(关丹1日讯)无业女子涉嫌在连锁药妆店偷窃总值逾1200令吉的美妆品,今早面控偷窃控状时不认罪,获准以4000令吉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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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万努依查蒂艾卡玛(23岁)来自登州甘马挽,今日在关丹推事庭面控,控状指她于10月28日下午约3时,在关丹某购物广场的连锁药妆店,偷取20件总值1249令吉20仙的美妆品。
此举已抵触刑事法典380(建筑物内偷窃)条文,罪成可判监禁最高10年及罚款,重犯者将面对坐牢及鞭刑惩罚。
万努依查蒂在聆听控状后,选择不认罪,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律师哈菲珊协助求情,并指自己目前待业中,由父亲供养,希望获以最低保释金保外候审。
推事拉嘉诺苏丝丽雅娜随后允许被告以4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并将案件展至本月17日过堂。
此案主控官为爱妮艾迪拉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