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妻子 未婚妻 2男不认罪 保外 - 中国报 Eastcoast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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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暴妻子 未婚妻 2男不认罪 保外

    (关丹20日讯)两名巫裔男子先后对枕边人和未婚妻动粗,导致伴侣受伤,今日面控时,皆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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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名被告莫哈末海鲁纳兹里(24岁,食店助理),来自关丹再也加丁,今日在第2推事庭面控。

    据控状,被告于本月19日晚上10时,在关丹甘榜斯里达迈一间住家内,对21岁妻子施予家暴,不仅拉扯后者的头发,更殴打后者,导致其手部瘀伤。

    此举抵触刑事法典323(蓄意伤人)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第326A条文下,被判处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最高4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此外,被告也于相同时间及地点,持利刀威逼妻子即刻回家,否则将刺伤后者,令案中受害者恐慌。

    上述行为已抵触刑事法典506(刑事恐吓)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莫哈末海鲁聆听控状后,选择不认罪,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律师阿查哈利代为求情时指,被告每月收入1800令吉,希望能以最低保释金保外。

    推事努鲁法拉涵随后批准被告以总额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案件展至下月17日过堂,此案主控官为阿努亚鲁哈金副检察司。

    次被告沙鲁依马(20岁,修车员),来自登州甘马仕,被控于本月10日早上9时,在靠近关丹市丹那布爹大桥路边,对同龄未婚妻施暴,即使用铁锤攻击后者,以致其手脚、大腿及头部受伤。

    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324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3年,或罚款或鞭刑,或者其中两项刑罚。

    沙鲁依马否认有罪后,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律师阿兹兰协助求情,并指自己是名日薪修车员,希望获最低保释金保外。

    承审推事爱妮丝阿布哈山随后批准被告以35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案件展至下月5日过堂。

    此案主控官为艾妮爱迪拉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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