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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女商人否认洗黑钱 被允以5万令吉加担任人保外
(劳勿17日讯)年轻女商人被控5项涉嫌洗黑钱的控罪,涉及金额达204万令吉,惟她不认罪,被允以5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下保外,同时每月须到警局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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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诺丽达沙琪拉(28岁),来自雪兰莪万津,今日在地庭面控时否认有罪,被告也于2月24日,在雪州莎亚南地庭面控金额近百万令吉的洗黑钱控罪。
根据控状指出,被告分别从去年1月8日至6月20日期间,使用其注册的公司进行非法活动,并通过投资寿司店产业,进行洗黑钱勾当。
此行为触犯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TFPUAA)(613法令)第4(1)(b)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5年、罚款不少于非法收益的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主控官罗海扎副检察司建议法官,以50万保释金,让被告保外及把案件转至雪州莎亚南地庭续审。
法官随后允许被告,以每项控罪1万令吉加一名担保人,及每月须到附近警局报到为保外条件,同时法官也允许这件案件转至雪州莎亚南地庭续审。
图说
PH03_17082022_AMLA:诺丽达沙琪拉(中)在警员押送下,步出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