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大马海域非法捕鱼 29越南渔民 判罚逾330万
(关丹20日讯)29名越南籍渔民及舵手因非法捕捞鱼获,被关丹法庭判决私闯大马海域罪名成立,众人被判罚款逾33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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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海事执法机构彭州主任卡马阿里芬披露,29名年龄介于26至53岁的越南籍被告,昨日在关丹地庭完成案件审讯程序,并由法官莫哈末卡利夫宣判罪成。
“首宗案件中,舵手黄达魁(译音,32岁),被控于去年8月7日在云冰那西第24.2海哩,使用复制注册号的渔船进行捕捞活动,违反1985年渔业法令第14(3)(b)条文,罪成可被判罚款200万令吉,其余同船5名渔民各判罚款20万令吉,或坐牢3至6个月替代。”
“至于案中被充公的渔船及鱼获,在依法拍卖后,获得150万令吉,并没收为大马政府资产。”
他也说,第2案件的被告舵手陈文汶(译音,55岁),被控于去年3月31日,在刁曼岛附近进行捕捞,及22名渔民皆违反1985年渔业法令第15(2)条文。
“在此案中,陈文汶被判罚款4万令吉,众渔民判罚款1万5000令吉,涉案渔船已在船主缴付5万令吉扣押船只费用后被赎回,而船中的鱼获及柴油经依法拍卖,获得11万6060令吉,并被大马政府没收。”
卡马也说,上述两案分别由该机构主控官哈雅蒂阿都拉副检察司,以及法拉涵纳兹里副检察司负责。
“为打击越南渔船闯入大马区域不法作业活动,大马海事执法机构将继续严厉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