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银行户头助诈骗 3钱骡认罪罚款
(关丹14日讯)借出银行户头给诈骗集团收取骗款,3名男钱骡今日被控时认罪,仅被判罚款介于400令吉至11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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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男子今日先后在关丹推事庭面控,他们在了解案件内容后,俯首认罪。
首名被告三苏沙巴利(42岁,商人),来自丹州哥打峇鲁,被控于1月9日早上10时19分至10时50分,通过马银行个人户头,接收一名女子刷单汇出的600令吉货款。
他认罪后,被判罚款400令吉或坐牢2星期替代。
此外,2名车行负责人则因接受购车客户汇款办理申请,因售车员失联,作为受款人的他们需负上法律责任。
两名被告分别是姚康劲(41岁)及洪伟恩(27岁),皆来自马口,被控于2月21日中午12时32分、22日下午4时27分、24日下午3时53分,以及26日中午12时30分,通过马银行和联昌银行的车行公司户头,接收一名巫裔男子汇出7000令吉,作为办理车贷手续费用的款项,但有关售车员随后失联。(人名皆译音)
上述行为已抵触1955年微型罪案法令29(1)条文(拥有来历不明财物),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1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施。
两人选择认罪后,以目前从事饮食业,月入约1600至1800令吉,有父母、妻儿需供养,希望获以最低罚款额结案。
推事法汀娜阿布巴卡考量案情后,判决2人罪名成立,分别罚款1050令吉及1100令吉。
此案主控官为娜菲查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