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总营运长 被控失信公司过百万 不认罪 - 中国报 Eastcoast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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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总营运长 被控失信公司过百万 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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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被带出法庭时,以衣物遮脸。


    (关丹24日讯)一名华妇被控在出任公司总营运长时,监守自盗,失信公司128万5864令吉的公款,面对38项控状的她,一概不认罪。

    被告黄秀英(62岁,译音)被控38项失信罪。她被控于2018年7月至10月之间,在关丹格宾工业区内的格宾1/5路一间有限公司,任职总营运长,即负责处理公司财务事宜,结果被发现滥用公司款项作为私人用途,分别开出38张,从最低4000令吉至最高10万8144令吉不等的支票,给自己、丈夫、儿女及信用卡银行,信失款额为128万5864令吉,触犯刑事法典第408失信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过1年,不超过14年及鞭笞,同时也可被罚款。

    被告今日被控上关丹地庭,她对所有控状皆表示不认罪。

    此案由莎丽花副检察司主控,她向法庭建议,让被告以每条控状1000令吉,共3万8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加上需呈交护照给法庭,及每月需到邻近警局报到为条件,让被告保外。

    被告代表律师沙利占向法庭求情时指出,被告62岁,患有严重哮喘及心脏病,必须经常到医院复诊。

    他说,此案事主于2018年11月6日向警方投报后,被告即被传召到警局录口供,之后再保外。

    “被告在过去3年来,一直与警方配合,没有逃离过,而法庭择定的保释,主要是确保被告出庭而已。”

    他说,被告是爱猫狗之人,自没有工作后,就常照顾流浪猫狗,并为它们寻找主人。

    “被告今日仅有能力缴付3万令吉保释金,希望法庭开恩。”

    承审法官莫哈末卡夫利允许被告以3万6400令吉保外候审,被告需交出护照,及每月需到警局报到。

    此案订于明年1月6日过堂。

    视频:何月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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