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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薪荣 李政贤:丹实施伊刑法 破坏国家社会契约
(哥打峇鲁4日讯)民主行动党组织局秘书伍薪荣,对吉兰丹州政府于今年11月开始,在州内落实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令(I)深表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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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这个法案的通过将会侵蚀非穆斯林的权益,进而影响非穆斯林的生活。
伍薪荣在文告中指出,我国自建国以来的社会契约都是世俗国,各种族间都可以享有信仰自由的权利,然而他担心在丹州落实伊刑法后,我国将会逐渐的走向宗教治国的方向,这对国家未来的发展将造成极大的影响。
他说,他不排除吉兰丹州政府在这个时间点宣布落实伊刑法,旨巩固在马六甲州选伊斯兰党的基本盘,以提高他们在吉兰丹州选的支持率,这是极为不负责任。
李政贤:撤回有关的法令
另外,民主行动党吉兰丹登嘉楼党务发展主任李政贤指出,我国的刑事法庭已经涵盖了一切的罪行,没有必要再另立伊刑法。
“吉兰丹大臣拿督阿末耶谷说,有关法令旨在教育和引导犯法的穆斯林重返伊斯兰正途,不纯粹是要惩戒他们。既然如此,更没必要以伊刑法来对付这些罪犯,因为现有的法令足以让他们改过自新。”
“如果是希望穆斯林可以向善,更有效的方法是从教育开始,加强他们对宗教的认识,而不是以教育之名,透过宗教法律立法惩罚他们。”
因此,他们促请吉兰丹州政府可以撤回有关的法令,或是展缓实施,以符合我国世俗国的社会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