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大量女童猥亵照和影片 华男被判监禁6年
(关丹18日讯)涉嫌收藏丶散播大量本地女童猥亵照片和影片,40岁华裔男子遭判坐牢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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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林明顺(音译,40岁,修车技工)今日被控上庭,根据首控状,被指在本月11日(星期五),中午1时30分,在飞鹅寺住家被警方查获拥有大量的猥亵照和影片,其中不少影片是涉及到本地女童的裸露照。
警方从被告家中查获3个随身碟丶一台随身硬碟丶一台电话和一台手提电脑,上述电子产品中都藏有影片和照片,因此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0条文。
任何人取得或拥有或控制童色情物品,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5年或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同时,在第二控状中,被告也在刑事法典第292(a)(拥有猥亵物品)条文下被控。
任何人士若收藏色情照片或色情刊物,包括在线色情内容,罪成可被判最高3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纳斯鲁哈迪副检察司在法庭中向法官西蒂阿米娜指出,被告收藏大量本地女童的猥亵影片以及照片,甚至对外散播,其行为已经对社会构成威胁,对此,他要求法官给予重判。
他指控被告从网上下载大量猥亵影片和照片后,甚至在群组内散播。
被告的代表律师(政府法律援助局)拉希札在法庭内向法官求情,由於被告在法庭上已认罪并有悔意,同时被告的工作薪水不高,每月仅有1000令吉,却要照顾63岁患有第4期肺癌的母亲和70岁年万的父亲及一名弟弟,希望法官酌量判刑。
法官西蒂阿米娜最后判罚2017年性侵儿童法案第10条文罪成,监禁36个月,另罚1万令吉,如无力偿还以坐牢12个月替代。
同时,刑事法典第292条文也罪成,需坐牢36个月同时在狱中给予辅导,分开执行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