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契更改土地应用条件限制 逾期仍可申请 需罚款
(劳勿17日讯)地主在地契上更改土地应用条件及限制,以避免缴付过高的地税的申请已在全彭各地进行,截止日期为5月31日,过期依然可申请,惟将面对罚款。
劳勿土地局有关官员指出,凡耕地及屋地地契首面中下部没有注明土地应用限制及条件者,(syarat-syarat khas, sharat-syarat nyata,只写着 TIADA 字眼者),均面对征税飙高问题,地主先不必缴付,惟必须填表格申请改Syarat。
她说,地主须到二楼索取申请表格填写,如农业用途,须改为Pertanian , 然后写明农作物;如果园、榴梿、香蕉或菠萝蜜等;如住家用途写 Bangunan, 写明住家、店子等用途。
“申请者须附上3种文件,即地主身分证、地契复印本及2019年缴交地税单各1张,呈上索取表格处而等待真正的地税征收数额单。”
她说,没有注明土地应用限制及条件者(syarat)的园地,电脑则当燕屋算;如是建筑物则全当商业用途计算,所以地税当然飙高;一般上住家只收45令吉地税, 如没有注明土地应用限制及条件者则征收500令吉, 可见一般。
她指出, 彭州政府今年欲提升州内土地税,因为13年来没有提升过,拥有土地愈多者当然征税愈多。
“一般上10英亩油棕园,将由之前每英亩60令吉提升至12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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