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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非礼女同事,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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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非礼女同事 酒店职员不认罪

(关丹11日讯)中年酒店职员涉嫌对女同事起色心,强行拥抱、亲吻脸颊及上下其手,今日被控非礼罪名时不认罪,获以4000令吉保外。

被告阿末诺嘉韩沙(53岁),来自肯巴当伯再也柏迈住宅区,被控于上月28日约下午5时,在任职的关丹某家酒店的13层楼某客房,从后强行拥抱21岁女同事,并将手伸入女受害者衣内,触摸其胸部、臀部及下体,抵触刑事法典第354(非礼)条文。

一旦罪成,可判监禁1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其中两项处罚。

已婚的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向推事纳娃哈欣表示不认罪,并指月入有限,希望获以最低保释金保外。

纳娃哈欣考量后允许被告以4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案件展至本月26日过堂。


此案主控官为莫哈末慕海利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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