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东海岸头条】审核旅点清单 团方不得隐瞒 出游前 问好好
(关丹、直凉15日讯)消费者有义务自行审核,问清楚旅游团的细节,旅游公司也有责任提供完整旅点清单,是否有购物站,若违法或会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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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旅游部导游培训课程特约主考官莫善富说,近日有不少的旅游团被批货不对办的个案,经过发酵,不少市民对于旅游团抱有怀疑,并质疑旅游公司是否会为了盈利,而暗箱操作的可能。
他受访时说,只要是消费者,就有权利向旅游公司索取旅行期间的旅点清单,而旅游公司也不可以进行隐瞒或是隐藏暗含加点式的操作。
“若消费者拿到旅点清单后,仍然选择去旅行,也意味着旅客承认了该旅游路线,消费者就失去投诉的权利。”
他说,若旅游公司在旅行期间突然增加旅游购物点,或不依据行程进行参观,消费者有权利先行和领队洽谈,若谈不拢号召抗议,直接罢行接下来的行程。
“若情况进一步闹大,消费者可以互相联络,回国至旅游局或是消费者仲裁庭进行投诉。”
他指出,其实国内的旅社目前已渐渐摒弃把购物站加进旅游行程的作法,宁愿把团费门槛设高多几百令吉,总好过折损本身名誉。
他说,旅团的意义在于让旅客外出旅行时能得到享受而不是受气,有时候,旅行时拿捏不好购物站的时间点很容易造成纠纷,既然如此,倒不如在一开始就设高门槛,摒弃购物站点。
陈永权:法令已阐明
不能强迫游客消费
彭亨州导游公会主席陈永权指出,我国1992年旅游法令已阐明,不能强迫游客消费,因此,导游们必须遵守条规,以免受到对付。
他说,其实我国导游都很专业,必须先经过500个小时培训,之后参与考试,包括理论及实践,合格了,才能成为导游。
“此外,导游每年都需更新执照,而且还需上课。”
他说,导游与旅行社签约时,需看清楚后者开出的条例,如果有注明需让游客消费达一个数额后,才能获取导游费,那就要拒绝有关工作了,以免触犯法令。
“触犯法令,后果可大可小,导游执照或会被吊销、罚款,甚至监禁,视所犯下的罪行而定。”
他说,导游的责任是好好接待游客,让他们尽兴而回,不是强迫他们购物。
他说,强逼游客购物对一个发展旅游业的国家而言,是重大打击,因事情会远传,让游客却步。
“中国政府如今也在严打强迫性购物团。”
他说,消费者在选购旅游团时,也必须明白一分钱,一分货的道理, 毕竟天下是没有白吃的午餐。
李勇祥:
地接旅行社接手
难遏止强迫购物
关丹勤星旅游有限公司董事经理拿督李勇祥说,强迫游客购物的不是本地旅行社,是地接旅行社或当地导游。
他说,本地游客报团到国外旅行,在抵达当地后,当地地接旅行社接手,接待游客,间中会否强迫游客消费,是在该旅行社控制范围外的事情。
“因此,我建议游客多付一些,参与有领队随团的旅行团,一旦旅行时发生任何问题,领队可挺身而出,协助解决问题,包括立即更换当地导游等。”
他说,该社都与信誉良好的外国旅行社合作,但顾客到了国外,地接旅行社中会否出现害群之马,该社真的控制不到。
他说,该社都会注明行程,包括是否有进购物站等,有进购物站的团费会比较低,相对的也较好卖,一切取决于消费者本身。
“在国外的事情,我们真的很难控制,不是我们推卸责任,所以消费者必须看清楚行程,包括有否进购物站、自费项目的,一切白纸黑字列明。”
他说,如有领队随行,任何不满,游客可立即投诉,在当地解决问题,否则就只好返回大马再向该社投诉,该社再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