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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拥葛冬液及葛冬叶 无业男子罚万六
(关丹11日讯)无业巫裔男子被控3项拥有葛冬液及葛冬叶罪名,他认罪后,被判罚款1万6000令吉,或以42个月监禁替代。
被告莫哈末法古拉(22岁),被控于今年5月5日凌晨2时,联同他人在关丹甘榜巴洛,甘马挽路16公里处一个单位内,被发现拥有2.9公升的葛冬液、各别为2.17及15.53公斤重的葛冬叶,触犯1952年毒物法令第30(5)条文,并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被宣读。
一旦被控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4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认罪后,通过法律援助基金会的代表律师拉希查向法庭求情时指出,被告无业,并由父母负担生活费。
她说,被告已离婚,与前妻育有一名孩子。
“被告是首次犯案,他已知错,恳请法庭轻判及给予罚款判决。”
被告今日被控上关丹推事庭,推事努鲁爱因宣判时指出,被告罪成,第一项控状被判罚款4000令吉或以监禁10个月替代、第二项控状罚款5000令吉,或以14个月监禁替代,第三项控状罚款7000令吉,或以18个月监禁替代。
此案由阿蒂拉副检察司主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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