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小
大
人人守法安心开车
评论员:杜婧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关丹货卡近日频频接传票引起车主不满风波,纷纷扰扰了数个月终于缓和,关丹警方暂时放软姿态,同意以一个月来重新检讨货卡“违法载物”的发传票程序。
虽然警区主任莫哈末诺助理总监原则上同意检讨警方尤其是巡逻警员的执法标准和行使“斟酌权”的可行性,但前提是民众,尤其是货卡车主必须先“遵守法纪”。
惟他坚持法律条规是“板上钉钉”的事,任何欲用于商业用途的交通工具,都需登记为商用车辆,在取得注册后,才能依据使用性质上路。
很多人包括货卡车主都不了解,原来新车注册时,如果作商业用途车子就必须列明为商用车辆,而非一般只允许载人的“公司车辆”,两者之间竟然有大不同之处。
民众买车前,得先搞清楚《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和商用注册车辆条例的内容,以免日后惹上法律麻烦。
话说回来,警方如此严厉执法,阻止非商用注册车辆运载货品,以免后者在公路上对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构成威胁,其实笔者有感,若要维持公路安全,只将矛头指向非商家注册车辆运货是不足够的;就算是注册车辆,若遇上不负责任驾驶者明知故犯,任由所载货件随车辆行走时晃动,同样是对其他路使用不利的。
无论如何,遵守法律,人人有责,如果大家都遵守法律,不存有侥幸之心,便可以安心的开车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