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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莱纳斯案判罚款 控辩方达协议 撤上诉
(关丹13日讯)“622终结莱纳斯上诉案”,15名被告今日与控方达成协议撤回上诉,维持原判,不影响黄德的行动党文冬国会议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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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德与14名面控被告分别因被控非法集会及制造骚乱罪名,经4年审讯,众人于去年7月6日被判罪成,各别罚款1000至1600令吉,包括黄德在刑事法典第147条文(非法集会)下,被罚1500令吉。
众被告因不满判决,入禀高庭上诉以推翻地庭判决,惟今日在控辩方达成协议后,同意撤消上诉,此决定获法官拿督再纳阿比丁接纳。
被告代表律师韩启竝披露,黄德等被告经商议,基于部分被告无法依时出庭,而同意协议放弃上诉。
“能源、科艺及环境部也已指示莱纳斯将含有辐射的废料运出国,因而认为在新政府监督之下,莱纳斯稀土厂不久将来会停运,于是决定放弃上诉。”
黄德、张观运、黄建成、丘光耀、黄汤姆、郑永成、拉法阿末、李凯鸣、陈志辉及赞里是在刑事法典第145(被令解散的非法集会)条文下判刑,每人罚款1500令吉,或坐牢30天代替。
潘家耀、何金发、洪宝珠、王志伟和黄治文在相同法令第147(骚乱)条文下,各判罚款1600令吉或坐牢40天;何金发另在第353(使用武力阻差办公)条文,被判罚款1000令吉。
控方代表为妮扎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