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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藏散弹枪,公仆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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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藏2散弹枪 公仆不认罪

(关丹12日讯)政府机构运作助理私藏两把散弹枪,今日面控非法拥有军火罪名时不认罪,获以4000令吉保外,此案于本月27日过堂。

被告诺阿兹曼阿都拉(48岁),来自关丹拿督阿都拉昔住宅区,被控于去年7月25日晚上10时15分,在住家藏有两把散弹枪,抵触1960年军火法令第8(非法持有军火)条文。

被告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入狱7年、或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不认罪后,指目前是名N11等级公务员,月入2000令吉,与妻共育有4名子女,希望可减低保释款额。

推事诺阿芝占考量被告求情后,允许被告以4000令吉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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