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绑架案完成供证 明年1月30日宣判 - 中国报 Eastcoast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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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商绑架案完成供证 明年1月30日宣判

    其中一名被告被庭警带离法庭。
    4名被告的辩护律师团拉温德仁(右起)及黄钰焙。

    (关丹26日讯)开审近2年的华商拿督陈一骏绑架案今早完成证人供证程序,高庭定于明年1月30日宣判;一旦罪成,4名华裔被告将面对死刑或终身监禁。

    此案主要查案官利祖旺助理警监今天继续被重新传召供证,回答辩护律师提出的疑点,包括指根据调查报告,受害者家属确实有交巨额赎金,因警方在其中一名被告钟义龙(译音)的背包里,寻获3万4000令吉的部分赎金。

    “这并非‘事后想法’(afterthought)的推论,家属拿督陈一权在与绑匪沟通后,交出这笔赎金。”

    他也解释,尽管如辩护律师所指,陈一权曾10次与绑匪通电话处理赎金事宜,但没被警方传召做声音辨识测验,因警方认为与绑匪共处74天的受害者陈一骏,更能准确地辨识绑匪声音。

    他也坦承,陈一权与家属在调查工作上没给警方全面配合,但不影响调查工作的全面及完整性。

    利祖旺也承认,警方至今仍无法联络负责租屋的租客,但此人并非案件关键人物,因即使寻获他,也仅能提供租户的资料,因他不曾住在该处,仅让被告居住,还成了匿藏受害者的场所之一。

    他说,此案有18名嫌犯,其中8人疑点最重,包括目前处于审讯的4名被告,另2名已在刑事法典第365条文下认罪的洪文良及林盛才(译音),及2名仍在潜逃的“肥佬”及“阿Kent”。

    法官拿督哈山阿都甘尼在供证结束后,择定控方辩方须于下月30日提呈书面陈词,他则会于明年1月30日宣判。此案主控官是拿督法立及沙鲁副检察司,辩护律师为拉温德仁及黄钰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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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背景: 遭绑匪禁锢74天
    陈一骏于2015年12月26日被绑架后,遭绑匪禁锢74天,即2016年3月9日才安全返回关丹。4名落网嫌犯于2016年12月30日被带控。

    控状指4名被告廖志伟(38岁,来自柔佛新山)、刘兴华(31岁,柔佛士姑来)、谭福安(38岁,霹雳太平)及钟义龙(40岁,来自霹雳),于2015年12月26日下午5时55分,与另两名仍在逃的同党,在关丹英迪拉马哥打甜园酒店泊车场,合伙绑架及禁锢拿督陈一骏(54岁),以索取500万新元及400万令吉,触犯1961年绑架法令3条文,可与刑事法典34条文同读与被定罪。(被告名字皆译音)

    一旦被控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若没判死刑,可被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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