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毛小孩”恶言爆粗 退休商人认罪罚款RM 80
(关丹30日讯)不满饲养2年“毛小孩”被带走,退休商人被控恶言爆粗罪名,今日俯首认罪,被判罚款80令吉为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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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缪杰胜(66岁,译音),来自关丹,今日在关丹交警推事庭出庭面控。
据控状,被告控于去年6月8日午后,在关丹阿罗阿加第30巷一间住家前,对一名35岁林姓男子做出恶言爆粗,意图挑起后者怒气。
此举已抵触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第14条文,一旦罪成,可面对罚款不超过100令吉。
据案情,被告于案发时,连同女友前往事主住家,除了恶言爆粗及叫喊,也大力摇撼及踹踢铁栅门,以致事主报警求助。
没有代表律师陪同的被告,在犯人栏外聆听控状后,向推事法蒂阿巴峇卡表示认罪,并指目前是退休人士,公积金及个人储蓄是生活开销来源,希望获得轻判。
他也在庭上指出,他因饲养2年的狗儿被案中事主借故带走,才会上门寻狗及做出上述行为。
“此事其实是源自女儿涉及争取抚养权的离婚案,案中事主是前女婿好友,对方借故上门前狗儿带走后,我才会去寻狗。”
惟推事法蒂基于承审案件为恶言爆粗,对于被告的说辞并不采纳,同时也指被告若对案件另有不满之处,法庭将不接受被告认罪。
经推事审理案件程序的解说后,缪杰胜以节省法庭时间,最后还是选择认罪,被判罪名成立,罚款80令吉或入狱两天替代。被告随后缴付罚款了案。
此案主控官为西蒂艾莎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