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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手机非礼少女 青年认罪
(瓜拉登嘉楼16日讯)抢夺手机及非礼13岁少女,青年被控上法庭俯首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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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27岁的被告赛哈山胡赛尼今日被控上瓜登地庭,面对两项控状,向法官达祖基阿里承认有罪。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本月5日下午5时,在市内一座组屋的楼梯间,抢夺一名13岁少女的Vivo品牌手机,触犯刑事法典第392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4年及罚款或鞭刑。
同时,被告当时也在同一时间地点,由后抱着受害者,抵触2017年儿童法令第14(A)条文,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鞭刑。
法官允许被告以2万令吉保外候审,并择定于7月26日过堂。
此案由李家富(译音)副检察司提控,被告没有代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