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槽船及渔船擅闯海域 12异国船员 被逮上岸 - 中国报 Eastcoast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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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油槽船及渔船擅闯海域 12异国船员 被逮上岸

    (巴西富地22日讯)吉兰丹海事执法机构上周在海上执法,拦截两艘擅闯我国海域的异国油槽船和渔船,共12名异国船员被逮捕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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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机构指挥官莫哈末诺桑透露,上周四(18日)早上8时零8分,其下属通过海马行动拦截一艘疑是来自泰国的油槽船,拦截行动在距离督峇里河口110海里的海上展开。

    他说,当时这艘油槽船共有8名船员,他们年龄介于18岁至60岁之间,所有嫌犯已被送往吉兰丹海事执法机构码头。

    擅闯我国海域的12名异国船员被逮捕上岸,右为莫哈末诺桑。(图片:马新社)

    他于昨日在记者会上说,上述案件将在1952年商船停泊法令第36(1)条文之下调查,任何人一旦罪名成立,可被罚不少过20万令吉及不超过5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莫哈末诺桑指出,该艘油槽船相信是在海上非法输送燃油,给予越南注册的渔船,不过有关消息仍在调查中。

    他说,其下属紧接在周五(19日)中午12时30分,前往督峇里河口岸外45.1海里的海上,扣留一艘擅闯我国海域捕捞海参的越南渔船,共有4名船员(28岁至36岁)被逮捕上岸。

    他说,当局引用1985年渔业法令第15(1)(a)条文调查有关渔船,被扣者一旦罪名成立,舵公可被罚600万令吉,船员可被罚60万令吉。

    他说,被充公的渔船、燃料和海参共约值160万令吉。

    “上述两个案件的12名被扣者,抵触1959年/1963年移民法令第6(1)(c)条文,罪成者可被判罚款1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同时会被鞭笞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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