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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伪造申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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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伪造13项索款记录 食油包装商 罚1.5万

(关丹9日讯)补贴食油包装商承认伪造13项索款记录,向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部索取5956令吉食油补贴费,被判罚款1万5000令吉。

被告依布拉欣兰利(59岁),来自关丹,今日在地庭面控两项伪造申索罪,惟他承认其中一控状。

第一控状指被告于去年4月5日,在甘孟清真园的包装厂内,指示员工开出6张总额3430令吉89仙的伪造食油补贴费申索单。

第2控状指被告于同年5月3日,在相同地点指示同一名员工,开出7张总额2525令吉86仙的伪造食油补贴费申索单。

依布拉欣兰利(左)承认伪造申索单向贸消局行诈罪,遭判罚款1万5000令吉。
依布拉欣兰利(左)承认伪造申索单向贸消局行诈罪,遭判罚款1万5000令吉。

上述行为皆已抵触刑事法典第471(伪造文件)条文,罪成可判监禁最高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对第一项控状表示认罪后,向法官占再尼求情时指,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生意一落千丈,这是他首次犯错,希望获法庭轻判让他可汲取教训,及承诺未来不重犯。

反贪会主控官万沙哈鲁丁随后向法庭建议罚金定为1万5000令吉至2万令吉,并将第2控状纳入判刑考量,但不建议监禁。

占再尼考量后,判决被告罪名成立,并将其余罪状纳入考量之下,判被告罚款1万5000令吉,或以坐牢8个月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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